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补充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的通知》(陕科高发〔2011〕76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我省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进行扩充和完善,请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荐技术、行业管理、企业管理、投资、财务专家、科技服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专家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等机构的人员。
1.技术评价类专家,指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从事技术研究、工程研究、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包括具有技术背景的从事行业管理的专家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
2.财务评价类专家,指了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运作的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负责对创新基金项目进行财务方面评价等。
3.科技服务评价类专家,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3.具有很强的责任心,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创新基金的各项工作;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掌握其操作技能;
5.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三、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下载专家信息维护离线电子模板, 按照《创新基金专家库填写说明及要求》(附件一)进行填报(为便于对现有专家库中专家信息进行整理、更新,库中原有专家也需填写专家信息维护表),并填写《创新基金专家汇总表》(附件二),填写后的两个文件压缩后以专家姓名命名。2011年6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科技处。
联系人:白吉庆 李依民
电话:029-38185061
电子邮件:shaanxi-tcm@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汇总表》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