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1-07-11 0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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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教技办[201119号和教社科司函[2011152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现将具体要求和陕教技办[201119号文件转发,内容如下:

一、认真阅读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1] 152号),按照教育部通知中所列各项申报要求进行申报。(详细内容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sinoss.net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三、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11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五、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将申报纸质材料共8份连同电子版,20118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六、附件见陕西中医学院网站-科技处-通知。(http://www.sntcm.edu.cn/

 

联系人:白吉庆   电话:029-38185061   E-mailbaijiqing323@126.com

 

附:1.《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陕教技办[201119号)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3.《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