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二级)进行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05-23 05: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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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系(部):

为了更有效地保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二级)(简称:二级科研实验室)的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二级科研实验室验收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及内容

组织验收单位: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验收时间:2008528全天(上午汇报830-1200、下午考察230-600

验收地点:我校综合楼10层多媒体会议室

验收形式:多媒体汇报和实地考察(各实验室汇报限10-15分钟)

验收标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评估标准表(二级)》中“评估方式”栏目中的内容逐条考察。若考查内容中所有“重点条目”全部合格,一般条目不合格项不超过二项者(含二项),可取得二级科研实验室申报资格;若“重点条目”不合格项达到二项或一般条目不合格项累计达五项者,则不能取得二级科研实验室申报资格。

汇报顺序按考察对象及汇报顺序(如有特殊要求请2008526通知科技处)

各考察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精心组织本次验收认证工作,按照验收标准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建立档案每实验室确定一名汇报人和一名联络员。科技处将于2008527日下午组织检查。

附件:考察对象及汇报顺序

    中医分子生物实验室

分子病理学实验室

血管、神经生理学实验室

中西医临床医学部:中医四诊实验室

医 学 技 术 系:中西医结合免疫实验室

        系:针灸推拿实验室

        中药制剂实验室

中药药理学实验室

中药化学实验室

临床中药学实验室

中药鉴定学实验室

 

附件:null分级标准

    null 评估标准表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