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03-17 0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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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省陕教位〔2010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8171号),省教育厅决定对陕西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绩效报告》)。《绩效报告》是为了解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建设项目进展及任务完成,调查项目资金使用成果及效益,落实项目滚动管理而制定的。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填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绩效报告》是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高校和学科,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不得随意更改原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校考核和调研,主要依据各单位和学科上报的《绩效报告》及实地检查和调研情况,对各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对项目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表扬;对完成情况差,甚至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扣减项目学校当年或下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10321日前,将《绩效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处(省学位办)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绩效报告》请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请学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检查调研:2010325日至410日,组织专家进校检查和调研。

  (三)420日前,进行检查调研工作总结,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OO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