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学科:
为了加强对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用好和管好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建设效益,确保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取得预期建设成效,省教育厅将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8〕171号)对2009-2010年陕西省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重点学科认真进行年度自查总结,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绩效报告》)。
二、《绩效报告》中项目建设年度进展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三、《绩效报告》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四份于2010年12月7日前报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zlypost@163.com。
四、《绩效报告》填写时不得随意更改原申报表中的“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 项目建设年度进展情况要实事求是,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上报的《绩效报告》,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对项目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差,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应扣减项目学校当年或下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请各学科负责人务必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次《绩效报告》的上报填写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莉英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科技处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