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开展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1〕95号)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1]168号)的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于近期开展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中期评估采取自评估和资料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各三级实验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认真总结自2009年批复以来,本实验室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准确填写中期评估表和自评估报告(评估表、自评估报告提纲和填报说明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www.satcm.gov.cn)。
(三)本次中期评估工作依托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信息交流平台进行。请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负责人用填报实验室信息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实验室信息交流平台http://tcmlab.cintcm.ac.cn:8012/tcm/login.htm,进入首页《填写中期评估表》一栏,在线填写中期评估表,评估表填写完成后请在线打印。
二、上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各三级实验室务必于7月12日前将评估表和自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莉英 仝武宁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科技处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