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 申报项目必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www.cutech.edu.cn)成果专利处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2. 申报人请于7月2日以后来我处领取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然后登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上申报。
3.推荐自然奖的项目其论著必须是2010年10月底以前发表(出版)。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论著发表(出版)的时间必须是2009年2月28日前,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09年2月28日前首次使用。
4.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含一份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shaanxi-tcm@163.com。
5.按照教育部文件,每个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
四、推荐截止时间:2011年8月26日。
联系人:赵宗辽 杨新杰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科技处
2011年6月28日
附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二: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