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及论文的通知》(中会学字[2012]032号)精神,现面向全校征集参赛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的徽、歌、训(宣传语)的图文及释义;其他能够体现本单位中医药标志性文化建设成果的文章;对中医药标志性文化建设的见解、体会。
二、内容要求
(一)作品征集
1. 院(校/企业)徽:构思新颖、个性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简洁大方,时代感强,能准确反映单位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理念,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在1M以上;需配说明院(校/企业)徽设计理念的文字,字数在200—500字。
2. 院(校/企业)歌:有词曲及作者;中医药文化特色突出,能够反映本单位文化积淀、职工认同的核心文化价值理念;内涵丰富,寓意深远,旋律优美,歌词健康,易于传唱。要求报送全文,对院(校/企业)歌创作理念的说明文字应在200—500字。
3. 院(校/企业)训:内涵深刻,言简意赅,易于传诵,能够充分体现单位核心价值理念,能够凝聚单位干部职工人心,中医药文化特色明显;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思想感染力。要求报送全文,对院(校/企业)训创作理念的说明文字应在200—500字。
4.其他:具有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其他作品,如企业龙头产品的经典宣传语等。
(二)论文征集
征文内容: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举措;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经验及成果;对中医药标志性文化建设的见解、体会及标志性作品的诠释等。文章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观点鲜明,富含创新,能够体现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与特色。文字不超过5000字;文中所配图片需加图注文字,以附件形式报送,请勿插在文档中,大小在1M以上。
三、报送方式要求及截止日期
1、报送方式要求:参赛作品的图片、文字及相关学术论文要表述清楚其设计、创作理念及中医药文化内涵等,以免影响评审效果。作品正文末尾需注明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报送纸质参赛作品及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zlypost@163.com。
2、时间:截止2012年6月20日
文件及表格请登录科技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莉英 仝武宁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附件:1、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论文推荐表.doc
2、 参选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及论文的有关要求.doc
科技处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