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要求,省教育厅安排,现进行“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推荐,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精力充沛。
2.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国内具有较高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或长期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的知名专家。
3.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发展状况、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国内外专家。
4.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5.对协同创新有较深认识和了解,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 推荐专家的范围
国家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海外机构的战略科学家、知名学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等。
重点推荐:两院院士,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973咨询组成员及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组成员及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专项委员或成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部咨询委员会成员及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杰青获得者,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委员,省级科技奖励委员会委员,省级社科奖励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负责人,中央和地方党校负责人,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研机构负责人,科研院所负责人,大型骨干企业技术与管理负责人,行业产业协会与学会知名专家,央企所属研究、咨询机构知名专家,地方科学院、社科院负责人,长期从事教育、行政、经济工作的管理专家以及海内外知名学术、管理专家等。
三、推荐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推荐表格,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aanxi-tcm@163.com,相关材料可登陆科技处网站或教育部科技司网站(http://www.dost.moe.gov.cn/2011/)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莉英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13992051068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