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与结题注意事项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01-03 1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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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在研项目进展报告2012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5.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1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报截止时间:2013310。    

二、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依托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

进展报告并提交时间:2013110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

  三、项目结题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时间:2013226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3221228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 通过ISIS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

  2. 报送纸质结题报告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可将纸质结题报告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报告报送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字样。

  四、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依托单位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管理报告),于2013325415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宗辽  孙静    联系电话: 38185062

 

附: 2013年版国科金申请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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