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3〕2号)安排,我校现组织申报此类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申报条件 应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2010】14号)中各项要求。
二、项目类别
1.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三、申报原则、程序和要求
1、实行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3、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4、各部门应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产业化项目除外),不得申请2013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5、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网上在线评审。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评审后(部分项目还将试行项目招标制),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现场考察、论证。
6、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月10日—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生成,申报材料一式4份(包含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确认(包括个人联系电话)。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等)。
申报材料请于3月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ph.17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孙 静 电 话:029-38185061 13572759525
附:《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