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
201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项目包括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类广、社会公益类和基础研究类项目。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实行部门、地区归口推荐原则。
(二)省科学技术奖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以应用为导向和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战略,主要奖励已经转化推广应用,对带动我省产业发展、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应用技术成果应占推荐项目总数的80%以上,其中企业独立完成和产学研用合作完成的项目应占60%以上。
(三)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2年3月31日前已实施应用)。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当应用推广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或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
(四)推荐书第三部分“项目详细内容”第7项“经济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之外的推广应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
(五)设奖的推荐单位应当择优推荐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未设奖的推荐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六)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八)前两个年度连续推荐未授奖的项目,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上一年度推荐,已经参加专业评审,并入围拟奖建议项目后自行提出撤奖的项目,如果再次以相关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
(九)推荐项目中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推荐人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见推荐系统软件帮助文件)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统一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通过推荐系统软件“打印”功能打印完成。通过推荐系统导出数据库文件,与附件材料电子版一起存入一张光盘中。
详细内容请登陆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通知通告”查询下载。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1式14份。其中,4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附件材料为原件),其余10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不另加封面(胶装前请将推荐材料送科技处初审)。同时报送做好的数据光盘1张和项目展板制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3月6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赵宗辽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展板制作登记表.doc
科技处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