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3]222号、《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中医药办科技发〔2013〕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3〕117号)的要求,国家局将于近期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我校中医药科技成果登及已登记成果申请备案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十五”以来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省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和项目(含专项)产生的中医药科技成果。非财政投入产生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二、登记材料填报要求
(一)请按照“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流程及软件操作说明”(附件1),下载并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认真组织填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登记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数据文件及《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2、对已通过其他部门进行了成果登记的中医科技成果申报备案,应提交申请备案的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数据文件。
3、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应填写《申请登记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申请备案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二)请于2013年10月21日前请将有关成果登记材料的数据文件及电子版发送我处电子邮箱:shaanxi-tcm@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赵宗辽 孙 静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1: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流程及软件操作说明(见科技处网站下载区)
附件2:申请登记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汇总表(见科技处网站下载区)
附件3:申请备案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汇总表(见科技处网站下载区)
附件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见科技处网站下载区)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