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09-29 17: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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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教技〔201316号)、《关于发布省教育厅2014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教技〔201317号)安排,我校现组织申报此类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申报条件 应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201014号)中各项要求。

二、项目类别

1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 省级重点实验室科学计划项目

三、申报原则及要求

1、实行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3、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4、重点实验室项目必须与研究方向一致,要求申报项目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创新研究项目。

5、项目资助额度:

自然专项计划项目经费2万元/项;

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经费1万元/项;

重点实验室项目10万元/项。

6、各部门应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产业化项目除外),不得申请2014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同专项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网上在线评审后,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现场考察、论证。

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含查新报告等)7份,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于1016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

2专项科研项目: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省厅分划分名额,经过专家评审后通过网络上报。

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08109日,各单位将申报书(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一份提交至科技处项目办;

10101013日,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1014日—1016日,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标书,同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上在线申报、提交。

1017日—1018 提交网络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名并标注手机号码)、可行性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版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

3省级重点实验室科学计划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配套经费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以重点实验室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1份,于1016日下午500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

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人:孙 静、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邮箱:ph.175@163.com

 

附:1.项目管理办法.doc

2.产业化培育项目申请书格式表.doc 

3.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格式表.doc 

4.人文社科专项申请书格式表.doc 

5.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6.重点实验室基地科研项目计划建表.doc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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