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1-13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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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设立的专门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级课题,对学校的综合研究水平具有良好的代表性。为了多元化提升我校学术内涵,根据我校的现状和发展需求,学校将加大对该类项目申报的组织力度,望符合申报条件的各位教师,尤其是人文、社科等部门的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积极申报该项目,力争使我校在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下发,望各位老师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受理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31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31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6、《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

8、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三、申报材料

1、《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年12月版)、《代码表》等各项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科技处网站下载。

2、《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3、电子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附件下载),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
四、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人务必于2014218日——220日前将《申请书》和《活页》及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书录入的电子数据(即导出xmsbsj.dbf文件)报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可在“学院网-机构设置-科技处”网站查询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孙   赵宗辽  史励柯

联系方式:029-38185061  shaanxi-tcm@163.com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全文.doc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rar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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