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保证工作质量,省科技厅决定完善陕西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信息库并进行专家推荐工作,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及省中医药管理局(陕中医药函〔2014〕35号)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科技奖励的评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具有参与科学技术评价的经历和经验,熟悉国内外、省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
3.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处事正派,同时有较深资历、能力、影响力的专家;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陕西省科技奖励评审或其他相关的科技评审工作。
推荐人选无具体名额,近五年曾担任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前三位完成人的专家将优先推荐。
二、推荐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于2014年3月17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科技处,电子版也可直接发送至:shaanxi-tcm@163.com,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相关信息及表格可登录科技处网站查询,未尽事宜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赵宗辽 周莉英 联系电话:38185061
附件:陕西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