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为了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别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该启动基金申报采用常年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
我校已为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络会员,请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积极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出国留学时间在一年(含)以上;
4、申请人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5、申请人以前未获本基金资助;
6、申请人回国后两年以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两份。
三、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我校科技处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http://kyqd.cscse.edu.cn/Default.asp)”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学校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此项基金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专家网上评审的方式,由评审专家建议是否资助及资助金额。专家评审时主要考虑如下方面:
1.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申请者的专业方向在国内的急需程度;
3.申请者工作单位的相关学科在国内同行中的影响;
4.申请者工作单位能够提供的软、硬件支撑条件;
5.申请课题的作用、意义及先进性和可行性;
6.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五、申报时间:
此项基金可以随时申报,有意向的科研人员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孙静 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4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