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科基发〔2014〕272号)文件精神,2014年省自然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我校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
(一)截止2014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二)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三)2013年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二)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要将未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三)结题项目须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后打印(结题管理系统请在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gov.cn下载并安装),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四)结题程序
1.具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签章的纸质总结报告原件一式三份(含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一份;
2.以项目负责人命名的系统生成的数据库文件(*.mdb)。
3.结题申报时间:
材料接收时间为2015年3月3日早8:00—3月4日12:00,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侯青 史励柯 联系电话:15332209929(侯青)
18691010112(史励柯)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陕西省基金项目总结系统安装(个人).rar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