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86号)的精神,从2015年开始国家对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014年项目结题及在研项目进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2015年申报所有的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上述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项目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申请项目,否则作为不端行为处理。在线撰写申请书,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忘记密码的用户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恢复密码。
4.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新申请人,请填写“2015年国科金项目在线人员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发到科技处公共邮箱:shaanxi-tcm@163.com,或科研管理群,由科技处联系人向基金委申请开户,帐号开通后,系统会自动发送帐号激活邮件给申请人,请申请人留意自己的邮箱,及时激活用户名和密码,并完善个人信息、收集自己和课题组成相关论文等成果,新用户的用户名为开通时的邮件地址! 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填写申请书时应准确选择相应“申请代码1”、“研究方向”、“关键词”、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等内容,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6. 2015年3月6日以前交来申请书初稿电子版,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以完善申请书。
7.下载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二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最终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本次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16时。
(三)限项要求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的面上项目申请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2015年暂停报一年。
4.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申请人,在研、参加和申请项目不得超过3项。中级及以下职称的申请人,需要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在读博士申报人应提交就读单位承诺函、导师同意书及申报项目与导师项目的关系证明等附件。非依托单位人员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应与依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二、项目结题
2014年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并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4.项目结题时需要学校审计部门审计,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登陆校园网审计处-审计法规下载学习《陕西中医学院科研经费审计暂行办法》,按照《陕西中医学院科研经费审计暂行办法》第八条国科金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如下审计所需资料:
①. 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法规及项目批复预算等;
②. 财务会计资料;
③.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清单(需由课题负责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④. 科技处和计划财务处签字确认的科研经费决算报表;
⑤. 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审计材料(一份)、结题报告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二份,务必于2015年1月15日前交学院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报学院审计处审计。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在研项目进展
2014年在研项目的负责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提交到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和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处办公室:赵宗辽 38185062 15891505624
史励柯 38185061 18691010112
附件 2015年国科金项目在线人员申请信息表(新).xls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