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科研经费存量资金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10-23 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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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陕财办教[2015]25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陕教材办[2015]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项目实施进展总体情况,进一步提高科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开展财政科研经费存量资金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所有由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

二、清查重点

1.2012年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是否按期结题,经费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有结余资金。

2.2013年~2015年立项的科研项目,是否按照进度计划完成相关研究内容,经费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是否和完成内容匹配。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相关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此次清查工作,切实加强存量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2012年以前所有科研立项项目(除国家自然基金、重大新药创制计划、973计划等项目外),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2月1012日将不同类别的项目结题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统一安排结题。

3.清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逾期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收回所有2012年以前项目结余资金。

4.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可在科技处查询个人科研经费存量情况

联系人:侯青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