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陕科计发〔2015〕20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此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科技部公布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
4.“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
6.“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
二、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青年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或青年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6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6个试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试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对于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各试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所有项目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账号由科技处统一发放,请拟申报的老师与科技处项目办联系索取账号。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月4日17:00。其中,“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申报工作有特殊要求,请详见该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二)材料报送。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3份于2015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青 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5:“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