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对2009年—2012年立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
二、结题程序
1.结题项目以年度为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均需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并按照《验收申请书》中的验收资料目录装订。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2月30日—12月31日将结题材料8份或者延期结题申请书2份交至各个重点实验室秘书处,由重点实验室统一提交。
三、其他事项
1.结题材料一律要求胶装印刷,封皮颜色为白色或浅灰色。
2.对项目结题率低的重点实验室以及相关学科,根据情况将暂停或减少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标。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