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 室):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5〕375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80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4号)的工作安排,我校拟组织相关学科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为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2016年起专门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研究周期与资助额度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本次项目分为:①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②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③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本专项公开招标,申报须依据课题指南。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
本研究项目分为:①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包括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研究年限为3年。“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政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支持建设一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一般选题”主要是开展对教学内容中的理论问题研究,资助经费1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应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②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专项任务项目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类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类学校限项2项,申请者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类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还应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申报者应为思政课建设有关负责人。
②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把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③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规范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政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国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组成人员开放,既包括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教师,也包括校内外其他学科专家和其他工作部门的人员;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
②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③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政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④影响力。已在本省(区、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 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每校限报1项。“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不限额申报。“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校限报1项。
(2)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别,下载相应的《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重点选题”,请填写《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申请评审书》;“一般选题”,请填写《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请填写《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
6.一般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申请评审书》纸质版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1份。
7.所有限额项目均由学校科技处评审遴选,并统一上报。请各申报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侯青 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招标指南.doc
附件3: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4:2016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5: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6: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7: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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