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中医药科研专家的函》(陕中医药函【2016】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省中医药科研专家库,我校拟按照要求推荐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及要求
1.60岁以下、身体健康、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并按期结题;
2.中医药学历背景,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三级教授或省级以上名老中医请注明);
3.曾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前三位);
4.了解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5.学风严谨、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专家请填写中医药科研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院(系、部),院(系、部)审核后将专家推荐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16年5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再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青 杨洁 联系方式:38185061
E-mail:shaanxi_tcm@163.com
附件:中医药科研专家推荐表
科技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