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03 10: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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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型陕西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按照我省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征集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另行发布。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计划、科技富民强县及市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二、申报程序

2017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单位审核;

(二)经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1项;截止2016615日未结题验收的(以项目验收证书办结时间为准 )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不能申报新项目。

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在职期间完成研发。(本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系统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提供书面材料一式3份外,其他计划均提供书面材料一式7份,A4纸,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提交系统的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五)申报渠道: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通过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其他项目通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申报。

(六)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七)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择优推荐,其他计划类别不限项。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166109002016761700。

材料报送时间: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20167190020167111700

其它计划:201672190020167231700

五、其它事项

1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2.各类计划支持额度见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见网页)。项目申报人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申请补助金额低于最低额的项目由研究单位自行投入研发经费,项目的补助金额不高于项目的申请金额,不受理申请补助金额严重超限的项目申请。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侯青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doc

附件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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