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10-08 1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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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相关学科实际情况,基于项目申报过程中咨询问题的总体情况,现对922日下发的通知补充说明如下:

一、自然(人文)专项计划项目

  1.除临床医学学科以外,其余学科的项目申报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含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此类计划项目。

  2.项目申报人于10月9日前须提交1份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至科技处(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经专家评审后,按照划分指标,对拟推荐项目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放账号,各申报人方可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在线提交,待学校审核通过,导出正式的申报书,按要求提交。

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和重点实验室或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申报人应为本实验室或基地的固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实验室或基地办公室,由各实验室(基地)评审排序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须附上经主任签字确认的项目评审情况说明。

  3.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发放账号,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提交省教育厅。

三、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凡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明确的均可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侯青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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