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3-24 1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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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结题安排的通知》文件,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集中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凡已到期未结项的项目和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项的项目都在结项范围。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结题接收时间定于2016年4月10日—14日。

2.材料报送: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四份,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责任书—项目申报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封皮、目录、正文首页)。

四、有关要求

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材料盖章页学校和院系意见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教育厅审核意见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17年4月19日。

2.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

3.因特殊情况,项目无法继续进行需要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撤销项目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并提出剩余经费使用意见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审定。

联系人:史励柯      侯青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