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职能,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规范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省教育厅对《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教技【201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予以转发。
附件: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科技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