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5-22 17: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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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中药领域的基础及新药开发研究及学术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共同推动我国中药领域的研究和发展。

  现将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开放基金紧密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资助具有一定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本期支持的研究方向主要为:

1.陕产特色资源保肝作用药效物质基础、作用机制研究

2.膜分离技术在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中的适宜性推广应用研究

3.经皮给药系统制备技术及质量评价研究

  二、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是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外的校内外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

    2、已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尚未结题的申请人本次不予申请。

  三、 基金资助类别

    1、研究项目经费全部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2、申请者利用实验室设备及条件,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四、 申请程序

    1、根据本实验室研究目标,本期拟设立6-8项开放研究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5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2年;

    2、申请者根据基金申报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3、申请者提出的申请项目,由实验室推荐给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审;

    4、通过预审的项目,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的项目在批准后10日内,实验室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启动研究工作。

  五、 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531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申请人及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名,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申请书发至:412610551@qq.com

  六、 成果管理

    1、提交成果

  项目负责人应于执行期第一年的12月份向重点实验室提交《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报告》。项目研究期满,须在2个月内报送《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需包含学术论文、报告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包括详细的数据、图片、软件等)。

    2、成果要求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归实验室与申请者所在单位共享,申请者所属单位成果鉴定、报奖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或认可,并在其材料中明确注明“由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资助项目至少需要发表以本实验室开放基金为第一资助项目的2CSCDSCI收录期刊论文。中文论文标注为“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资助”;英文论文标注为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Basic and New Herbal Medicament ResearchShaan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No.××××)”。

  自带经费项目成果归所在单位,但在成果鉴定证书及报奖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本研究在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完成”。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露

电 话:029-38185180

    邮 件:412610551@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712046

  附件: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