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配合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促进陕西省医疗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开展此类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征集方式
按照陕西省科技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依靠创新转变服务”的工作需求,2017年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将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面向需求、公开征集、重点建设、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征集,以“培育一个、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申报条件
1.中心的建设宗旨是促进临床医学与转化医学相结合,加快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提高我省临床医学水平及生物医药科研能力。
2.中心的依托单位必须为陕西省三级甲等医院,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产学研联合。中心须提供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
3.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申请的中心是我省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在我省临床医学研究领域有一定优势,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近3年牵头主持过不少于3项省级科技计划重点临床研究项目、课题;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国内前列,近5年累计发表SCI论文数量不低于10篇。
4.中心须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中心主任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是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的一线医生;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应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5.中心应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80张,依托单位每年投入该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中心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科学管理、精干高效、创新意识强。
(三)申报领域
1.麻醉医学;
2.医学遗传学;
3.中医脑病;
4.骨科运动与康复。
(四)建设要求
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执行期为三年,三年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中心重点研究任务,转化2-3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在重大疾病发病机理方面获得1-2项研究成果。
2.创新药械评价及转化:开展1-2项临床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临床转化。
3.技术创新与科研攻关:在现有基础上,加快中心优势学科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攻关,鼓励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
4.建设专科服务平台:搭建陕西省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协同研究网络,完成1-2项高质量的多中心临床诊疗规范的研究。
5.发挥优势服务基层医院:中心须挂联5家基层医院,开展本中心优势专科专项指导与培训,每个中心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每个单位只能推荐申报1个中心。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1),一式9份,于2017年8月5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侯 青 杨 洁
电 话:029-38185061 15332209929
邮 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科技处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