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8-11 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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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际科技合作“十三五”专项规划》部署,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申报指南》和《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拟组织开展此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别

此次申报的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

二、申报要求

(一)基地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基地有效期为5年。

(二)基地项目负责人申报基地,不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在研与否的影响。

三、支持领域

(一)支持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部署的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

(二)支持以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培育孵化引领、驱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先导平台;支持国家和省级国合产业基地平台建设。

(三)支持具有明确合作发展目标、能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和机构参与学习交流并在对外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输出、引进消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人文交流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请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

(二)申请书填报流程: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进入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增项目(右方)——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国合基地 中填写下载。

(三)附件:要求至少与2个国家以上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包括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证明);获得国家或省级项目的批复、获国家或省奖的证明、获得的专利证书、获得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科研平台证明、在国际重要期刊发表的论文等。

五、认定程序

(一)提交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三)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2017年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四)基地具体答辩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准备纸质申请书、实施方案7份及PPT答辩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及安排

820日(08:00——915日(1700)(在线系统提交),纸质版提交时间截止到920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仝武宁

   话:029-38185062   15229407758

  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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