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1-02 09: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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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我校科研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1.全校自然科学领域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2.以下人员必须申报:

(1)45岁以下自然科学领域的博士、硕士;

(2)5年晋升为高级、副高级职称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人员;

(3)5年承担过校级及以上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4)2017年新进博士。

必须申报但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者,须提交情况说明,未按要求提交说明者,三年内不推荐、资助其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2017年新进博士未提交申请书,科研启动基金暂停划拨。

二、申报书要求

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之前,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参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用2017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撰写申请书初稿,预算部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按要求先提交申请书电子版,以便专家指导、修改。《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后,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指南进一步完善申请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进度要求

时 间

内 容

责任人

提交材料

2017108日至20171210

撰写申请书初稿

申请人

申请人于20171210日前提交初稿至二级院(系

20171211

-1220

二级院(系)组织校内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意见完成第一次修改。

二级院系

申请人

二级院(系)于20171220日前提交申报情况汇总表至科技处。

20171221

-2018110

二级院(系)组织校外同行专家指导,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二次修改稿。

二级院系

申请人

二级院(系)于2018110日前提交校外专家意见及申请人第二次修改稿至科技处。

2018111

-131

学校对由院(系)部组织外修后统一提交的第二次修改稿进行归类,请知名专家指导。

科技处

科技处于2018131日前,返回专家第三次意见至申请人。

201821

-35

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三次修改稿。

申请人

 

201835

-315

并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完成形式审查。

申请人

科技处

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通过形审后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2018315

汇总报送

科技处

上报资料

注:首次申请者需提交个人姓名、邮箱、职称、所在部门及手机号信息,用以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四、其他说明

1.2018年校基金项目立项,将从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立项申请书中进行筛选。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宗辽:38185062   15891505624 

杨  洁:38185061   18691010112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青年基金模版)

4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面上项目模版)

 

 

                                                            科技处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