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我校科研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1.全校自然科学领域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2.以下人员必须申报:
(1)45岁以下自然科学领域的博士、硕士;
(2)近5年晋升为高级、副高级职称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人员;
(3)近5年承担过校级及以上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4)2017年新进博士。
必须申报但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者,须提交情况说明,未按要求提交说明者,三年内不推荐、资助其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2017年新进博士未提交申请书,科研启动基金暂停划拨。
二、申报书要求
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之前,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参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用2017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撰写申请书初稿,预算部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按要求先提交申请书电子版,以便专家指导、修改。《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后,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指南进一步完善申请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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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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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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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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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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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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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申请书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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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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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0日前提交初稿至二级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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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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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组织校内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意见完成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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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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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于2017年12月20日前提交申报情况汇总表至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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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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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组织校外同行专家指导,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二次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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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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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于2018年1月10日前提交校外专家意见及申请人第二次修改稿至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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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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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由院(系)部组织外修后统一提交的第二次修改稿进行归类,请知名专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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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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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于2018年1月31日前,返回专家第三次意见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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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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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三次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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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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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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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完成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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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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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通过形审后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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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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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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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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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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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首次申请者需提交个人姓名、邮箱、职称、所在部门及手机号信息,用以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四、其他说明
1.2018年校基金项目立项,将从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立项申请书中进行筛选。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宗辽:38185062 15891505624
杨 洁:38185061 18691010112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青年基金模版)
4、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面上项目模版)
科技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