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专家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1-15 15: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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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充分发挥校内外学术专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中标数量,结合学校实际,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级项目申报专家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主体 

由科技处统筹安排,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1、帮扶要本着专家与申请者双方自愿的原则; 

2、帮扶专家原则上必须是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负责人;

3、一名帮扶专家帮扶的申请者一般不得超过3名;

4、各系部送出外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总申报数量的50%

三、实施形式 

采取自愿组合为主、指定组合为辅的方式,对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者实行对口定向帮扶,在科研选题、方案设计与标书撰写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全方位指导。

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择1名校内专家帮扶,并主动与帮扶专家联系,上报所在部门同意后,在科技处备案。

对拟送出外审的项目,以及拟邀请的校外专家,由各院系统一报送科技处备案。每项项目邀请的校外帮扶专家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若拟邀请的帮扶专家为基金评审委员会二审专家及其相当水平的专家则不受限。

四、帮扶专家遴选 

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级项目申报专家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五、重点帮扶对象 

1、申报201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未中标,但有2名及以上专家同意资助者的项目; 

2、拟申报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且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的项目。 

六、实施程序 

1、由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帮扶申请,并将对接人员信息报于各部门汇总。

2、各部门研究确定本部门帮扶对象,按照关于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时间安排推动校内专家帮扶进程。 

3、各部门根据基金项目申报的进度,可择期将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外审项目目录及拟请校外专家名单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奖励措施  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级项目申报专家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赵宗辽 029-38184998

                   029-38185061

联系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 外审项目目录及拟聘专家名单

 

 

 

 科技处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