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等工作,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项目结题、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申请及申请书撰写方式
1.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学校申报时间及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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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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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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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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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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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8日
-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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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申请书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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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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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0日前提交初稿至二级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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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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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组织校内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意见完成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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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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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于2017年12月20日前提交申报情况汇总表至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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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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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组织校外同行专家指导,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二次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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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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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于2018年1月10日前提交校外专家意见及申请人第二次修改稿至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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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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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由院(系)部组织外修后统一提交的第二次修改稿进行归类,请知名专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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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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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于2018年1月31日前,返回专家第三次意见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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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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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三次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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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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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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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完成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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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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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通过形审后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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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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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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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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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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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首次申请者需提交个人姓名、邮箱、职称、所在部门及手机号信息,用以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18年1月10日前在线提交,经学校审查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于2018年2月26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二份)。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1. 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18年1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经学校科技处审核合格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 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学校计财处和科技处按照《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于2018年1月15日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按《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宗辽 029-38184889
杨 洁 029-38185061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7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以上附件请直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
科技处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