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0-24 1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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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我校分配数为人文专项项目3项,自然专项项目21项。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11月16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1月22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时间2018年1116,请各位申报人将申报书电子版(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专家评审时间为2018年1116日—1120日;

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1月21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发放账号,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提交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

   )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9前报送科技处;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26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项目成果产出分类要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其中至少核心期刊1篇,研究报告1份;

2.服务地方专项:论文必填并且≥2,其中至少核心期刊1篇,研究报告1份,且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及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论文+咨询报告≥3其中至少核心期刊1篇,研究报告1份,1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

4.重点实验室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论文+咨询报告≥3其中至少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份;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咨询报告≥1,其中至少核心期刊1篇,研究报告1份。

(二)项目预算分类要力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专项自然项目2万元,专项人文项目1万元;

2.服务地方专项:10万元;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3万元;

4.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预算中不能填写鉴定费,不能填写版面费。

2.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中劳务费不能超过800元。

   3.认真撰写技术指标,研究内容,且不能超过每项填写内容字数限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侯滢     电话:029-38185061

E-mail:120413139@qq.com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书.doc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doc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doc

附件5: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