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将对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进行结题及2017年度以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省厅将根据结题率划分来年项目申报指标。为了不影响学校整体科研工作,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集中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17年度以前立项的项目都在结项范围。所有在结项范围内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结题材料接收时间定于2018年9月10日前。
2.材料报送: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责任书—项目申报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封皮、目录、正文首页)。
四、有关要求
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材料盖章页学校和院系意见栏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
2.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
3.因特殊情况,项目无法继续进行需要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撤销项目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并提出剩余经费使用意见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审定。
联系人:史励柯 杨 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