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8-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8-09 1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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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拓展中华中医药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渠道,助力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国科协2018年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接协会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是由中国科协、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机会,使其成为中医药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后备力量。

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对32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资助培养。其中包括:连续三年每人每年15万元选拔资助和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

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对36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扶持。结合中医药行业特殊性,通过择优选拔、分类培养、自主研究课题立项等支持,资助标准:A5万元,B3万元,C类经费自筹,按期支持,每期三年。

二、申报条件

1.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4.申报年龄:

1)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2岁以下(1986630日后出生)

2)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2630日后出生)

5.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6.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组部青年、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材料。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方式:

1.渠道推荐:

1)会员单位推荐1名;

2)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推荐1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推荐1名;

4)青年委员会推荐5名。

2.个人(单位)自荐: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会员服务部。自荐者经专家组初评后被推荐为候选人。

所有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号:“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完成在线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

2.个人学术阐述(五分钟录音音频,并辅以ppt)(内容需包括个人履历、获奖兼职情况;个人科研能力和业绩;三年研究计划,需突出研究工作的创新和意义)。

请于2018817日前完成在线申报,纸质材料于818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滢 杨洁

电  话:(02938185061

邮  箱:shaanxi-tcm@163.com

 

中医药会员之家 /会员服务/青托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在线报系统

附件:《“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