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科技局《关于咸阳市科技计划合同到期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校拟组织相关课题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题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18年6月5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项目主管科室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提交验收申请单位的清单提交综合计划科。
2.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按规定格式(见咸阳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填报纸质验收材料(咸阳市重大或发展项目验收申请书,工作总结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产品证书、专利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用户证明等相关对应合同规定的文件)。
3.根据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准予结题、未通过验收或终止结题。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为通过验收;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大部分但达不到验收通过的为准予结题;完成量不超过规定目标任务一半的为未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且延期不到一年的,给予半年整改时间后重新申请验收;未通过验收且延期一年以上或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终止结题。
三、特别说明
1.如自评无法按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应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申请延期(仅限逾期不超过一年的项目或课题,申请延期不得超过半年)、结题(或终止)的相关书面材料,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公章。
2.对本次验收范围内应验收而未验收(结题)或未通过验收(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其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市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市科技局将把项目验收(课题)作为重要内容记入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
4.逾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如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仍未提出验收(结题)申请的,其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黑名单”,项目(课题)负责人以后不得申报省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5.结题请在咸阳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xyinfo.gov.cn/)下载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填写完成后,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咸阳市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项目合同-课题申报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封皮、目录、正文首页)。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侯 青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