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实施科技强市、科教兴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引导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建言献策活动,实现科技成果更多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咸阳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决定开展咸阳市第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咸阳市第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科技建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评选论文和建议发表的时限: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论文。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经济研究、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现代管理、决策咨询、交叉学科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对我市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二)建议。党委、政府采纳,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技建议;在市局级以上内部刊物上登载,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的科技建议。
(三)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
1.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2.已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不在评选之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不在评选之列。
二、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术论文设三个等次奖项。
1.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须有3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2.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二、三等奖,须有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申报表中推荐专家意见必须手写,打印无效。
(二)优秀科技建议奖设两个等次奖项。
1.申报科技建议一等奖,须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对全市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或社会发展全局有促进影响作用,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
2.申报科技建议二等奖,对本部门、行业或经济建设或学科发展有促进影响作用,且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申报表,申报表所填写的作者必须与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二)申报论文和科技建议须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复印件者申报时需要带原件审核,申报论文还需提供一份论文摘要(300字左右)。
(三)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出具受益方的证明,“软科学”及科技建议方面的须有采纳单位产生社会或者经济效益证明。
(四)原则上同一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或科技建议参加本届评选,凡优秀论文和科技建议中涉及保密内容的请作者妥善处理。
(五)论文材料装订顺序:评审书、论文复印件(包括译文,不包括论文原件)、证明材料(包括:SCI、EI、ISTP、CA索引证明,论文获奖证明、查新证明等)为一册,摘要为单独页,不用装订入册。科技建议材料装订顺序:评审书、科技建议复印件、证明材料为一册。
(六)拟申报参评项目的老师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信箱shaanxi-tcm@163.com。
相关资料可登录咸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http://www.xykx.gov.cn/)或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网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仝武宁 赵宗辽 冀显亮 联系电话:38185062
附件:1.咸阳市第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书
2.咸阳市第八届优秀科技建议奖申报表
3.咸阳市第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