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1-08 1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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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各部(处室):

因公出国()培训工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发挥出国()培训作用,确保我省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对人才培养和储备的需要,切实提高人才国际化水平。

根据省科技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274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七大战略”、“三大攻坚战”和我省“三个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需求,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和关键核心领域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培训支持力度。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因公出国()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从严控制、为我所用、突出重点、少面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培训总体规模,坚决防止一般性项目规模反弹。进一步优化培训项目结构。

()切实提升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和立项必要性分析,针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瓶颈问题确定项目主题,明确培训内容,精选参训人员,优选承担培训任务的境外机构,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培训主题和内容必须与组团单位主要业务和职能相符、与拟前往国家(地区)优势领域相符、与境外培训接待机构培训特长相符。参训人员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是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必须与培训内容直接相关。继续加大对赴专业领域优势明显、发展经验丰富的非热点国家(地区)培训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赴热点国家(地区)的培训规模。

   ()鼓励国有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结合国内科研生产需要与国外同行、同专业间开展的专题性研究培训项目,进一步增加专业技术、科研生产人员特别是后备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比重。对于因国家和我省重点建设工程、科研开发、生产试制以及基础研究等领域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卡脖子技术相关的培训项目,以及两国政府间合作协议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切实加强培训项目立项、执行、总结和成果跟踪等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各院系必须认真履行项目组织和实施过程的管理职责,要健全服务于一线专业人员培训特别是中长期培训的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团组的预培训和外事教育,不断提升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安全合规。凡列入年度计划但执行中存在派出人员专业结构、境外培训课程设置等与立项填报内容严重不符的,暂停当年培训项目执行。

   二、立项原则

  ()优先支持项目

    1.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培训项目。

    2.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3.其他涉及我省重大发展领城和关键环节的培训项目。

4.着眼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具备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相对固定专业规范的高层次培训机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高水平专业课程设计、科学规范的参训人员选拔机制的省级重点党政人才培训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

1.围绕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以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为核心,以关键领域和环节的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的培训项目。

2.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法制建设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

3.以发展陕西现代农业、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升产业升级能力为目标,学习关键技术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培训项目。

4.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培训项目。

5.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促进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关中一天水经济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咸新区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农业科技进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培训项目。

()严格控制项目

1.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省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计划。地市级和县级党委组织部不直接组织境外培训,地市级及以下其他部门也不组织党政干部综合管理类培训项目。严格控制赴热点国家的党政类培训项目数量。

    2.从严控制双跨培训团组项目。省级机关确需组织双跨出国()培训团组,仅限同一系统的部门和单位人员。

    3.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领城的培训,国务院有关部门垂直管理的地方相关单位培训,由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统一组织申报,省上不再组织申报。

    4.对于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相关性的培训项目,如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医院管理等项目,可由相关教育、卫健等主管部门与省科技厅(外专局)协商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要健全完善参训人员选拔制度和相对固定的层次高、信誉好的境外培训机构和先进实用的专门培训课程设计以及成果示范推广机制。

   ()组织实施国家和我省重点培训项目

    1.国家科技部引智司对先进制造专项、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人才新材料专项培训、制定了详细的培训项目指南,各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下功夫挖掘促进陕西制造、软件和集成电路、新材料事业创新发展方面的高层次培训项目。

2.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陕西省行动计划,组织一带一路国际化人才培训项目。

3.以国家和我省急需的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区域发展人才培训项目。

4.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项培训项目。

()禁止组织项目 

1.凡属国内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得申报培训项目。不得申报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等一般性培训项目。

2.培训主题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与组团单位主要业务无关的培训项目。

3.无外事审批权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培训中心等单位不得组织跨地区部门培训项目。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培训项目,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行为。

三、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2019年国家科技部将对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资助办法进行优化调整,将按照当年度经费预算规模,根据申请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资助与否和资助档次,优先支持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政策法规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攻关和基础研究的专业类项目和中长期单人或小团队培训项目。

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资助国际旅费。外方提供经费资助但不足以弥补出国培训相关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中请资助其费用差额部分,不得超出境外培训实际费用支出申请中央财政经费资助.已获其他部门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加强对培训项目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的论证。项目申请表中专家评审栏应由相关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并注明专家的身份信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栏说明。

   ()严格控制培训团组人数,不限制最少人数,但一般不超过25人,参团人员年龄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过55周岁。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在外培训时间,亚洲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不少于10天,欧美等其他国家不少于14天,为保障培训实际需要和培训质量,境外培训时间可在此最短时限上相应延长,同时支持鼓励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专业技术培训.境外培训地点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城市。

   ()培训项目申报单位要通过出国()培训项目洽谈对接系统,认真选择专业对口的境外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需要,选择承担陕西省境外引才引智工作站的机构。要与境外培训机构事先就培训课程、费用安排等事宜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并由系统生成“合作意向书”。为加强境外监管,综合管理类和一般性专业培训团组项目原则上应选择与科技部引智司有正式合作关系的境外机构。经批准的项目,如无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政府间协议、引进技术设备合同规定以及境外资助的培训项目应在申报时予以说明。凡有境外资助的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境外方资助、培训机构及培训内容等相关背景说明。

五、申报流程

请于2019116前将2019年出国()培训项目申请表纸质版报送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滢  杨洁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2019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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