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学术著作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政策研究奖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1-18 19: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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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2019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18〕7号)、《关于2019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18〕10号)、《关于2019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18〕8号)、《关于2019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政策研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18〕9号)、《关于2019年度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18〕11号)等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2项、学术著作奖1项、李时珍医药创新奖1项、政策研究奖1项、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各1人。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科学技术奖

1.项目完成时间要求: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

2.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1)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

2)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通过相应的推荐部门,按名额申报。

3.推荐书填写要求:推荐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4.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2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

2)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3)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6)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学术著作奖

申报材料要求

1.评选范围:2000年以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出版两年以上(以版权页记载为准)的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公开出版、未获过国家级或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中医药专业学术著作。

2.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2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并附参评样书3套

(三)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1.候选人条件:候选人除应具备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学风正派,医德高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取得的研究成果至少有1项应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奖条件):

1)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

3)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材料要求: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2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3.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同年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2)已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四)政策研究奖

1.时间要求:推荐项目须是2014年1月1日后鉴定验收,且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2.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2套,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

3.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应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

推荐要求:

1.已入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同等级(或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可再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中青年创新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其中一项。重复申报的,取消参评资格。

3.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2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三、其他

(一)系统网址http://cacmw.weicms.com.cn/saes/login/,或登录学会官网(www.cacm.org.cn)点击系统入口。拟申报人员联系学校科技处办公室获取登陆账号、密码。

(二)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材料截止2019年1月25日,书面材料截止2019年1月28日。所有推荐项目的电子版请发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

(三)申报人在2019年1月22日前将申报项目公示信息(推荐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项目摘要及取得的主要论文论著目录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仝武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

科学技术奖

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

2.回避专家申请表

3.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4.《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著)知情同意证明(知识产权)

   学术著作奖

   1.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奖励办法

   2.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书

  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1.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

   2.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书

   3.《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著)知情同意证明(知识产权)

政策研究奖

1.中华中医药学会政策研究奖推荐书

2.中华中医药学会政策研究奖奖励办法

3.《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著)知情同意证明(知识产权)

   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

   1.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

   2.《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推荐表》创新人才类管理人才类

   3.《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著)知情同意证明(知识产权)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