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省科技计划到期项目及时提交验收申请的通知》(陕科资函〔2019〕112号)要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我校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期项目及时提交申请。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及时提交验收申请,是科研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的规定要求,是对每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必须要求。项目实施期满应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书,经学校审核后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期满前3个月应提交验收申请,期满后6个月内未提交验收申请的,省科技厅将有关单位或责任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二、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等原则不得变更,项目执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需按程序进行报批。项目执行到期后才提出调整或变更的,不予审批调整。未获审批同意调整变更的,按原计划执行。
三、项目申请延期有关要求。项目因故不能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申请延期,最长延期1年、最多延期1次。申请延期需要说明延期理由及目前项目进展情况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延迟验收。
四、结题验收程序
(一)2019年7月23日前,项目负责人单位须向科技处提交验收材料,或向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提出延期、结题或终止书面申请。经费超过30万元(含)的项目,须同时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提出财务审计申请。
(二)凡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课题)按规定格式(见陕西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填报纸质材料,2015年以后立项的项目(课题)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前,须先填写科技报告,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验收申请)
(三)项目(课题)验收材料由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项目(课题)经费由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指派审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四)项目(课题)验收材料与财务审计审查无异议后,召开验收会,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
其他未尽之处,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