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 为切实建立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预算相适应的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管理,减少项目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与预算执行率。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21-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次专项项目的申报将按照“保证重点,突出特色”原则,学校将重点扶持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流程
各科研平台申报过程中,在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科研类进行申报,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经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收到项目申报资料后,组织对申请入库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其中:新增项目预算或原项目新增预算300万元(含)以下,且技术难度较低,由校内专家组进行评审;新增项目预算或原项目新增预算300万元以上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聘请校外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对校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再组织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由计划财务处与归口部门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包括学校管理和使用的各类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各平台需明确专项项目资金来源。
2.专项项目申报材料需真实、具体和完整,预期绩效指标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突出中医药院校发展规律和特色,注重项目建设内容与学校长期发展规划的结合。
3.把握时间截点,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各平台应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
联系人:孙 琛 王 晶 029-38185061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技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