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人才有机结合,持续培育我省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依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培育青年科技新星工作指引》(陕科发〔2019〕8号),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函〔2020〕26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5.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等,不在推荐范围。
6.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人选予以倾斜。
二、推荐材料及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处室)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20年7月13日17:00前将纸质版《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1)三份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一份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商业秘密。
2.实行限额推荐,择优培育。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孙琛 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
科技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