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 展的意见》,促进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批中青年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我校将组织实施申报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为做好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支持建设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重点面向具有国际国内较大影响力,持续开展中医药相关 领域多学科交叉研究的高水平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重点面向拥有中医药重点学科、重大科研平台的高水平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
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2020年遴选建设5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10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每个创新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二、重点申报领域
(一)基于临床的中医药理论研究领域。包括治未病、养生、藏象、经络腧穴、气血津液、病因病机、诊法与辨证论治、治则治法,中药药性、方剂配伍和方药作用机理,针灸等非药物疗法作用机理,重大疑难疾病和新发传染病证治规律和理论等。
(二)中医临床重大疑难疾病、优势病种防治领域。包括针对重大疾病、难治性疾病、急性传染病和中医药治疗具有显著优势的疾病,开展中医药新治法、新方药临床实践,中医药诊疗技术创新、临床疗效评价,以及中医药临床评价方法学创新等。
(三)中药相关领域。包括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中药新药开发与应用等。
(四)中医药技术创新、装备与材料创新、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包括中医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装备、材料、信息技术等的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
(五)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领域。包括中医药文化内涵的系统性研究,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医药文化融媒体传播、国际传播等。
每个创新团队围绕重点申报领域,在方法学创新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基础上,明确重大研究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针对所申报中医药重点领域,立足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技前沿,聚焦中医药重大急需或重大关键问题,确定明确研究方向和目标,提出清晰、可行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开发或实践应用路径及预期成果。
2.团队具有一定的中医药研究实践基础,近5年牵头承担或完成相关领域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在拟联合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具有开展多学科创新团队建设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60周岁以下(国医大师、院士7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果,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团队带头人为院士及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予以优先考虑。
4.申报单位针对所申报重点领域和重大研究问题,能够立足本单位资源,充分调动相关领域研究资源,单独组建或牵头组建多学科、跨专业的,具有相对稳定的、由多学科人才构成、年龄结构及梯队衔接相对合理的团队。多单位联合组建团队,其牵头单位与联合组建单位应有稳定的合作机制,在所申报重点领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和坚实深入的联合攻关、学术合作等经历。
5.具有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条件、相对完善的创新团队运行机制、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
(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等次中医药重点学科,或国家中医药重大科研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能够针对所申报中医药重点领域、重大问题,确定明确研究方向和目标,提出清晰、可行的研究、开发或实践应用路径及预期成果。
2.团队近5年牵头承担或完成相关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在拟联合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具有开展传承创新团队建设和联合攻关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60周岁以下(国医大师、院士7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团队带头人为院士及杰青、长江学者、岐黄学者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人员的,予以优先考虑。
4.具有相对稳定的、由多学科人才共同组建、年龄结构及梯队衔接相对合理的团队,且团队成员是团队所在单位在职人员,或与本团队有长期稳定合作机制单位的人员。
5.具有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条件、相对完善的创新团队运行机制、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
四、支持内容
(一)联合攻关。项目周期内,创新团队应根据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并取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立项,获得具有较大临床应用价值的重大突破。其中,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应取得推动解决中医药重大急需或重大关键问题的,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应取得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二)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应明确8—10名45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以中医药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团队骨干作为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对象,支持培养对象牵头承担联合攻关项目,注重团队协作实践训练和多学科知识、方法学培训,开展进修学习、交流访学、专题培训等。项目周期内,培养对象应主持并完成相关联合攻关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与本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其他学术成果。同时,创新团队应建立开放育人机制,开展多学科背景的 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后研究,承接相关领域人员的访学、进修等。
(三)学科建设。围绕创新团队确立的中医药重点研究领域、重大研究方向,探索建立新的学科(群)或形成新的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丰富、拓展学科内涵外延,提升学科前瞻性、开创性研究能力促进医教研产协同创新和基础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推动该学科学术发展。
(四)团队建设。围绕中医药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创新团队,制定创新团队建设规划,构建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建立持续保障激励及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与相关领域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相关研究、开发或应用工作。
(五)条件建设。按照“按需购置、填平补齐”的原则,购置相关设备,完善培养、研究、开发条件。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请有意愿申报的团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照遴选条件、项目建设内容要求等梳理准备相关材料。近期将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和遴选工作,具体要求请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 晶
联系方式:029-38185062
科技处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