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加快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四个一流”建设,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成果转化,激励高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继续组织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拟组织申报2011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拟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请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的《陕西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国家和陕西省的重大需求,结合我校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建设具有解决重大问题能力、体制机制改革措施明确、前期培育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
2.拟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必须符合《办法》中的认定条件。
3.协同创新中心凝练的协同创新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协同创新类型明确,充分汇聚了各类创新资源。
4.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了本校改革的需要,在推动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上做出了显著成效,并且较好地考虑了各项改革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请联系科技处获取账号,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填写申报书,编制申报材料。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止2020年10月23日10: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如实反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的真实情况,并尽可能详尽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认定资格。
3.此次认定将按照质量从严、重点布局的原则,重点认定面向陕西区域发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
4.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请申报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洁 吕沛然
电 话:029—38185062
电子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 科技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