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0年度科研活动进行统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内容
1.科研项目
本年度新立项和研究周期内的科研项目,超过研究周期的科研项目不在统计范围。
2.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主要包括本年度从我校申报并获得各级政府、学会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类奖项及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当年获批的(取得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学术论文
统计本年度以“陕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期刊论文,期刊须有ISSN或CN号、由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带教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填报(通讯作者请备注第一作者身份),高水平论文应提交检索证明。
4.论著
统计本年度出版的各类书籍(须有ISBN号和CIP号),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表格单列)等。论著类需提交原件,不见原件者不计分。专著、译著等原件报送至科技处,教材原件并附教材封面、版权页、编委名单共3页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统计后归档学校档案室,不返还。
5.学术交流
统计本年度内出席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以及社科人员受聘讲学(受对方聘请,传播科学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不包括以培训大学大专、本科生为目的的受聘老师)、社会考察和进修学习等。
6.主办/承办学术会议
各部门主办/承办的各级学术会议。
二、统计要求及报送时间
1、2020年度科研统计以各院(系、部、中心、科研平台)为单位进行上报,行政各职能处室人员从本人所属学科所在部门上报。
2.所有填报科研成果的取得时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凡有选择项的内容选择合适类别即可,其他无选择项的内容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个人从科技处网站下载《2020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进行填写。各院(系、部)应指定专人审核、审查,汇总填写《2020年科技活动部门汇总表》,汇总表中的主办承办学术会议情况,由所属部门科研秘书填写。所有统计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盖章,个人统计表经部门审核人签字后,于2021年1月4日17:00之前将部门汇总表、个人统计表、教材汇总表各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按照汇总表—个人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放置。
部门汇总表、个人统计表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教材编写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419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4.表中除积分栏外,所有栏目填写时不可出现缺项。
5.教研论文、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由高教中心统一统计,本表不统计。
6.如有其他本表未列科技成果,请与科技处联系。
7.逾期未报、漏报者,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 晶 杨 洁(科技处) 38185062
联 系 人:于雪珂(教务处) 38180218
科技处电子邮箱:shaanxi-tcm@163.com
教务处电子邮箱:sntcmjwc@126.com
附件1:2020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
附件2:2020年度科技活动部门汇总表
附件3: 2020年度教材编写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