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有效激励参与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继续积极开展普查相关工作,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和整理普查工作中的科技成果,完成好各地中药资源普查相关工作任务。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第十次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励中增设中药资源普查科学技术奖。2020年度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药资源普查科学技术奖(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
(一)仅面向承担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针对“中药资源调查、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与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及其它中药资源工作中形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奖励。包括:科技创新、新技术应用、基于普查形成的创新性成果等。
二、 申报要求
(一)有基金资助的项目需提供任务下达方出具的结题验收意见。
(二)未获得过基金资助的项目,需提供权威部门(指任务下达方、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专业的科技评价机构等)出具的关于该项目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评审意见。
(三)截至到申报日,必须有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1年以上体现主要研究结果的论文。
(四)应用技术类项目需出具应用或者推广应用证明。
(五)项目内容未获得过国家和省部级的奖励。已申报当年度其他科技奖励尚无正式评审结果者不予受理。
(六)项目推荐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科管人员对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七)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形式审查的相关内容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保障申报项目质量。
(八)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主要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均要求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所依托项目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科技成果形成的时间应在2012年以后。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书面材料(格式见附件1)一式3份(至少含原件1份)和电子版。
要求:A4纸,简装,正反面打印,不另加封面。
(二)项目摘要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三)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书面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
(四)原始资料审核表(格式见附件4)、公示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5)书面材料一式1份。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38285062
电子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下载链接):2020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普查科学技术奖
科技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