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拟推荐的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并提供异议者真实姓名及有关证据。
附件:拟推荐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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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