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推进陕西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合作框架协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陕西中医药大学协议》等文件精神,为十四五期间做强做优“秦药”品牌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学校现组织开展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秦药”研发重点实验室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依托陕西秦巴山区和黄河汉水流域“秦药”资源优势,与国家中药质量研究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合作,开展“秦药”药理、药性和“秦药”优势等研究;参与“秦药”成药的二次研发、产品升级研究;参与“秦药”质量标准体系研究和建设等相关内容。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1)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主持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取得了重要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2)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人员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1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不低于三分之一;在每个研究方向上均有优秀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
2.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依托高等院校建设的“秦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应具有开展自主创新的能力,并以“秦药”研究发展作为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本单位的科研优势和发展重点一致,具有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对行业具有辐射和支撑作用。
3.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
(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实验室,有能力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
(2)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近三年的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投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3)联合企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须具备支撑科研活动的实验条件与场所,从事本领域技术研究5年及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中试(为规模化生产提供试验和调试的生产线)和生产规范基地的优先。
(4)实验室近三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项以上,在国内外出版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篇(部),其中SCI收录10篇及以上,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不少于1项。
4.其他要求。
(1)学校限推荐申报重点实验室1个。
(2)省级已经立项在建及中省已经认定授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重复认定。现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新申报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
三、申报流程
(1)有意向申报的请先与科技处沟通,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
(2)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考察,请申请团队准备好答辩PPT及现场考察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与评审出的遴选单位签订《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拨付建设经费,项目单位按要求启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4)重点实验室建设周期为三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并会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评估不合格者,撤销实验室资格。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21年11月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 系 人:杨 洁 吕沛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21年11月4日